各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全面掌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立情况,进一步规范统筹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国家部委批准设立或共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2.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或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批准设立或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内设的二级学院、部、室、研究所。
5.9999js金沙老品牌。
6.以“陕西省或陕西”“西部或西北”等冠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7.一带一路、区域国别特别是中亚区域研究机构。
8.其他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工作要求
1.主要人员随研究机构一并上报。包括:研究机构负责人、高级职称在职研究人员,中级职称且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要体现年龄、学历、师承、工作简历、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成果等。
2.各研究机构要认真梳理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2000字以内小结,一并上报。
3.各单位对研究机构的工作状况要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查研判,提出加强、保留、改进、撤销的明确工作建议。对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不在岗、无相对固定研究团队、不能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且短时间内不能有效改进的,要明确提出撤销建议。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摸底统计及自查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误报。
5.请各单位于10月17日前将设立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及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工作总结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jdk@chd.edu.cn,电子版务必与纸质版一致。
联系人:王越
联系电话:61105571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立情况统计表.xls附件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基本情况表.docx附件3:一带一路、区域国别研究人员统计表.xls